2017年4月,鄂尔多斯市盐务局会同东胜区盐务局、东胜区公安局通过调查了解、蹲点取证、跟踪等方式一举查获了东胜一贩卖私盐团伙,查获私盐80余吨,并将3名违法嫌疑人移交司法机关。
最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李某某以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刘某某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期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董某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期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此案的宣判,有效的打击了涉盐违法分子,净化了食盐市场,确保盐业体制改革期间盐业市场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