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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盐务管理局查获三起涉盐违法案件

  • 来源:巴彦淖尔市盐务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今年以来,随着盐业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外省盐品大量进入我市,为保持食盐价格基本稳定,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巴彦淖尔市盐务管理局在盐改的关键时期,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积极开展排查,连续查获三起大案要案,盐政工作成绩斐然。 

  8月初,盐政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一些商铺销售的盐品属无证经营者从外盟市转入。随着调查的深入,获知潘某将从阿盟购进的吉兰泰天然湖盐运到我市违规销售,盐政人员严密布控,在各公路沿线检查追踪。84日,运输人员与潘某在临河交货之时,被盐政人员当场抓获,查获天然湖盐33吨,此案现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审查。 

    

  在扣押潘某非法经营盐品的过程中,发现临近仓库也存放大量盐品,盐政工作人员连续蹲点,持续稽查,蹲守十几天后,在当事人祖某连夜装货之际,经盐政人员依法询问后,得知当事人祖某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其违规批发食盐的行为违反了《食盐专营办法》第12条的规定。此次查处涉案盐产品包括天津长芦牌、翼盐牌、吉兰太银湖牌等8个单品,共计45.44吨,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815日上午,巴彦淖尔杭锦后旗盐务局在市场大检查中发现,祥和小区一家粮油经销商批发销售的吉兰泰400g天然湖盐价格异常。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了询问,同时对现场存盐进行了调查取证,发现该经销商属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盐政执法人员依据《食盐专营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对2.1吨涉案盐品实施了封存扣押,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处罚。 

  这三起涉盐违法案件严厉打击无证批发食盐的经营活动,遏制了扰乱食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嚣张气焰,有效地维护了食盐市场的稳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