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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共发展 合作促双赢
——内蒙古盐业与中盐集团签署混改框架协议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
  •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226日,中国盐业集团与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关于额吉淖尔盐场混合所有制改革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呼和浩特市成功举行。中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耀强,副总经理王云总经济师刘苗夫、自治区国资委、发改委、工信厅、市场监管局相关领导、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袁肃、党政领导陈国祯、王银龙、高斌义、张同彪、周兴林、卢建军出席签约仪式。中盐集团战略发展部、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机关、驻呼企业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

 

  中国盐业集团是盐行业唯一的央企,具有行业领先的地位和号召力。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是区直国有独资企业,自治区食盐市场主渠道主力军,所属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湖拥有独特资源优势。 

  内蒙古盐业与中盐集团携手共发展,以额吉淖尔盐场为媒融为一体,共同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共同服务于百姓健康和福祉,是合作促双赢新的起点,也是央、地国企携手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精神的生动实践。充分体现了双方作为国有企业承担的促进经济发展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袁肃在致辞中表示,长期以来,内蒙古盐业与中国盐业集团在品牌建设、业务协同、盐品供应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开展了战略合作,丰富区域市场供给,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双方进一步共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签约,双方结成更加紧密的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在双方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实现共享共赢的重要保障,也是激发国有资本活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希望双方通过资源、资产、资本有机结合的新机制的建立,将内蒙古额吉淖尔草原湖盐纯天然、无污染资源优势、“母亲湖”牌大青盐品牌优势和中国盐业集团的市场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等实力资源有效结合,将额吉淖尔盐场打造成为央企与地方国企深度融合、携手共进的典范。以这次合作为契机,不断创造出更多具有特色的多赢合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耀强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双方合作参与额吉淖尔盐场混合所有制改革,将进一步发挥中盐集团的央企优势、品牌优势、市场、技术、规模等优势,以及内蒙盐业的资源优势、渠道优势、政策优势,进一步推进资源整合,深化产销合作,讲好额吉淖尔盐湖独特的草原湖盐的地理性品牌故事,践行好三品战略,实现渠道共用、资源共享、市场共拓、发展共赢。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开拓创新,互信互利,紧密合作,为内蒙古各族群众和全国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优质食盐,为推动行业进步、优化行业氛围,实现盐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在欢乐喜庆的氛围中,中盐集团副总经理王云、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陈国祯代表双方签署框架协议。开启了双方全新合作新里程。也标志着内蒙古盐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