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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配送单”作用不简单

  • 来源:内蒙古盐业公司营销部
  •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为进一步强化直达配送工作,通辽市盐业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配送单”制度。该制度的建立进一步规范了通辽市盐品配送制度,使全市的盐品配送、销售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通辽市盐业公司通过实行盐品“配送单”制度,既保证了配送权限、配送管理,又统一了市场终端价格。避免了私自加价无据可查,保证了盐品价格平稳、配送直达终端。同时,进一步落实了企业质量安全责任,确保了食盐供应安全,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客户在收到“母亲湖”牌产品的同时,也收到了品牌的一份承诺,收到了内蒙古盐业给客户的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