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蒙盐集团党委工作部署,2022年7月1日至8月15日,蒙盐集团党委第五轮巡察安排2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4家所属企业党组织(乌兰察布市盐业有限公司党总支、呼和浩特市盐业分公司党总支、额吉淖尔制盐有限公司党委、锡林郭勒盟盐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能特点,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围绕“三个聚焦”,从严从实开展监督,发现了一些重点问题和重点事项,并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8月25日,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并审议通过了巡察情况报告。
9月20日至9月29日,2个巡察组陆续向被巡察企业进行了反馈。按照蒙盐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负责同志、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传达了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袁肃同志听取蒙盐集团党委第五轮巡察工作专题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移交了反馈材料。
反馈指出巡察发现的一些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重要论述有差距;有的推动落实“1151”工作布局集团重点工作有差距;有的重大风险隐患防范有差距;有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有的宣贯内控制度有差距;有的基层党的建设有差距;有的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有的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有差距。
反馈提出整改要求。一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扛起巡察整改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好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所属各配送中心、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具体责任,建立环环相扣、层层衔接的责任链条,形成目标同心、力量同向、工作同步的整改工作合力。二要强化上下联动,巡察虽然发现被巡察单位的很多问题,但集团总部相关部室不能当旁观者和局外人,要发挥好监督管理、指导服务的作用,既要指导帮助被巡察企业党组织整改问题,也要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全力推进被巡察单位彻底整改同类问题。三要强化日常监督,党委巡察办、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及相关部室要对反馈的具体问题跟踪督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全面督导评估,紧盯不放。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追责,确保所有问题清零见底,防止出现纸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强化组织领导,标本兼治推动问题解决,用好巡察反馈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切实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