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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7日

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系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稳定、生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生产经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舆情研判,排查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和投诉举报事项,及时报送重要敏感信息和重大紧急情况,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食盐消费环境。履职尽责,保持对盐政执法的高压态势。一是要加大对盐业体制改革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意识和群众食盐安全意识。二是要主动与公安、食药监、工商等部门沟通,齐抓共管,无缝对接,形成执法合力。三是要加强对非法经营食盐行为的查处。加强对外省跨区经营企业入市方式、业务人员身份、经营场所、仓储条件等进行合法、合规审核、检查,并对其经营过程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食盐经营行为。四是要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对辖区内食盐市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交通枢纽周边、繁华街道、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食品加工用盐单位、餐饮饭店等食盐流通量大、人员密集的区域和个体作坊饮食摊点的检查,严防、严管、严控食盐安全风险,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食盐安全。

  三、抓住节日营销契机,丰富产品供给,做好经营工作。充分利用传统节日消费旺季,扎实抓好盐与非盐商品消费促进工作。结合当地消费特点、文化风俗和产品特色,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加大高品质盐、果蔬洗涤盐、礼盒、酒品等营销宣传。适应新兴消费、服务消费发展趋势,线上、线下结合,丰富活动内容,满足节日多层次消费需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

  四、节俭文明过节。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使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人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和人情观,引导员工尚俭戒奢、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弘扬节俭文明过节的社会新风尚。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员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五、从严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

  各级纪委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盟市盐业公司纪委和纪检监察人员除做好本级监督外,要重点做好所属旗县支公司、盐业配送中心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立即查处,并及时上报区公司纪委。

  六、做好企业维稳工作。要严格落实维护企业稳定责任制,加大企业稳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风排查化解工作力度,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企业和谐稳定。

  七、强化岗位职责,认真做好2018年法定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安排好节假日期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

  配强一线值班力量。各单位要安排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骨干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值班干部要做好上情下达、协调左右工作,如接到突发情况或可能演化为重大事件的线索报告,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迅速有效处置化解。要及时对本地区各单位和要害部门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值班工作相关制度在各个层面落细落小落实。

  执行零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有重要情况要按照“首报情况、续报原因、再报进展”的要求,及时向自治区盐业公司党政办公室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谎报和瞒报。没情况也要在当日下午l6:30前报平安。各旗县盐业公司(配送中心)每天16:00前,要向盟市盐业公司值班室报告当日情况。

  自治区盐业公司在当日下午17:00前向自治区国资委值班室报告当日情况。

  请各单位在2018年每个法定假日5天前上报节日值班工作(包括带班领导和值班干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旗县盐业公司(配送中心)值班工作安排由各盟市盐业公司汇总上报。

  自治区盐业公司总值班室24小时值班电话:0471—6627066、6627007;传真0471—6627007。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党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