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单位:
现将《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国资考核字 [2018]139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所属各单位:
现将《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国资考核字 [2018]139号)转发给你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