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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紧盯“四风” 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
  •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0日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办、国办相关通知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通知要求,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

  二、明确纪律红线。各级党组织要提前安排部署纠治“四风”工作,强化教育提醒,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敬畏、知止、收敛、收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在清正廉洁过节上要发挥“头雁效应”,既不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餐饮浪费等享乐奢靡问题,也不搞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等各种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以及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扶救助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精准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深挖细查、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查询等科技手段和群众监督力量,对“四风”问题开展精准监督,一体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向上向善。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举报电话:0471-12388 

  举报网站:neimeng.12388.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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