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构建知责明责、督责考责、追责问责为一体的责任链条,推动从严治党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党委坚持分类覆盖,与公司直属14个企业党组织、区公司机关10个部室签订了《
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较往年责任压实更加具体细化、要求更富有针对性、内容更具有个性化,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外,针对不同岗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持分类覆盖、压力层层传导上体现具体:
一是公司党委书记与14个直属企业党组织、区公司机关10个部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各企业党组织、区公司机关各部室要在党委、纪委领导下,带领本单位全体人员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员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确保本单位和党员风清气正,廉洁奉公,不发生违纪违规案件。
二是各直属企业党组织、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与各配送中心
责任书和廉洁从业承诺书的签订,既完善了压力逐级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明晰了追责源头,进一步夯实纪律防线,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向纵深发展,也为新时期公司转型变革脱困、创新融合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